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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3-16 14:08

〔記者彭健禮/苗栗報導〕苗栗市63歲劉姓男子,獨居、低收,記性不佳;他稱2個月前騎機車出門購物,忘了騎回家、也忘了自己有機車,上週才想起,但也忘了停放在哪,向警方協助。苗栗警分局南苗派出所女警謝欣華、蔣嘉麒,感於劉男處境堪憐,調閱劉男住家到購物地點沿途7組、近20天份的路口監視器畫面,大海撈針在苗栗市三角公園附近,找到劉男的機車。

劉姓男子於13日沮喪地前往南苗派出所報案,表示名下有一輛機車,但車號忘記了,只記得2個月前騎車到苗栗市南苗地區買東西,但忘了騎回家,剛剛才想起,但也忘了停放在哪。

派出所員警一聽,起初先是傻眼,認為「這要怎麼找起?」但經了解,劉男獨自住在苗栗市郊區,沒有工作,為低收入戶,靠補助過生活,家境清苦,不忍劉男失望,遂答應劉男會給予協助,挑戰這項不可能的任務。

謝欣華、蔣嘉麒遂利用上班空檔,調閱劉男購物地點附近的路口監視器畫面,因劉男也不確定購物當天日期,遂從報案當天起,回溯調閱從劉男住家到購物地點沿途的7組路口監視器畫面,終於發現劉男於2月25日,trivago 訂房把機車停放在苗栗市南苗地區的三角公園旁。

警方找到後立即前往劉姓trivago男子家告訴他這個好消息,經警方載劉男前往機車停放地點,劉男感動說不出話來,一直向警方頻頻道謝。

苗栗警分局長江建宏表示,民眾的小事就是警方的大事,同仁本著同理心,將劉男機車遺失的案件,當作刑事案件偵辦,順利協助民眾找回失車,精神值得嘉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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